株洲日报记者 黎世伟
通讯员/邹密 潘飞艳
株洲日报讯 12月4日,炎陵县启动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县交警大队与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执法组,来到炎陵西出城口等地,对来往机动车进行抽检。
这次整治对象是:柴油货(客)老旧车“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三类违法行为。
联合整治,分工明确。由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机动车辆的拦停、违法车辆处罚及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对拦停车辆进行排放检测、证据收集工作。
按照计划,12月,该县除首个星期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外,联合执法不少于3次。从2019年1月起,交警部门与环保部门每月联合执法不少于2次。
该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有针对性对辖区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大力整治,能形成震慑力,逐步压缩县域内高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时间和空间,切实加强移动大气污染源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