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备受瞩目的《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当天,株洲城管部门就开出首张罚单,对一名在空地私自焚烧垃圾的男子处以1000元罚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株洲城市管理工作跨入新时代。
建设城市不易,管理城市更难。因我市以前没有地方立法权,多种因素综合结果造成相关执法部门权力边界不清、职责范围不明,演变为重复监管或无法监管。《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将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一些管理权限进行融合,改“九龙治水”为“一条龙监管”,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推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构建“大城管”格局,可谓善莫大焉。
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该条例实施首日便有动作,体现了执法部门的决心、城市管理者的勇气,更折射出法律的权威性。对这种亮剑精神,我们既要大声叫好,又要保持清醒头脑,或许真正的困难还在后面,旧问题还未理清,新矛盾又层出不穷。城市管理既是一个系统工程,更是一个永恒课题,需要不断学习探索和改进,善于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结合株洲实际落地。功夫到了,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根治不了的顽症。
一唱雄鸡天下白,美丽株洲入梦来。只要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大城管服务理念,不忘初心、努力奋斗,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必将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