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供地。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具有下列行为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1.在株洲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株洲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3月12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2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18]网挂第016号为2018年3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3月14日下午16时止;[2018]网挂第017号为2018年3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3月14日下午16时10分止;[2018]网挂第018号为2018年3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3月14日下午16时20分止;[2018]网挂第019号为2018年3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3月14日下午16时30分止;[2018]网挂第020号为2018年3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3月14日下午16时40分止;[2018]网挂第021号为2018年3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3月14日下午16时50分止;[2018]网挂第022号为2018年3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3月14日下午17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18]网挂第016号
1.本宗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竞得人必须取得省商务厅关于本站点的批复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2.必须按照市规划局重新核定的《地块规划条件》(编号:B1〔2016〕0066)及蓝线图实施。
3.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交发集团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8]网挂第017号
1.本宗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竞得人必须取得省商务厅关于本站点的批复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2.必须按照2017年6月13日市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编号:B1〔2017〕0085)及蓝线图实施。
3.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交发集团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8]网挂第018号
1.本宗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竞得人必须取得省商务厅关于本站点的批复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2.必须按照市规划局2017年6月12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编号:B1〔2017〕0083)及蓝线图实施。
3.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交发集团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8]网挂第019号
1.本宗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竞得人必须取得省商务厅关于本站点的批复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2.必须按照2017年6月13日市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编号:B1〔2017〕0084)及蓝线图实施。
3.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交发集团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8]网挂第020号
1.本宗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竞得人必须取得省商务厅关于本站点的批复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2.必须按照2017年6月13日市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编号:B1〔2017〕0086)及蓝线图实施。
3.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交发集团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8]网挂第021号
1.宗地内如须开展加气、加油等经营性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2.必须按照市规划局2017年4月18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17〕0017)及蓝线图实施。
3.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金城集团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8]网挂第022号
1.必须市规划局2017年11月15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17〕0191)及蓝线图实施实施。
2.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12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荷塘区政府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
0731-28681382(业务四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
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12日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2018]网挂
第016号
天元区湘江大道
01加油气站地块
3119.19 商服用地
(加油加气站)
2807.282807.2850 商业
4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5%;
建筑限高:≤12米。
[2018]网挂
第017号
天元区湘江大道
02加油气站地块
2614.6 商服用地
(加油加气站)
2353.142353.1450 商业
4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0%。
[2018]网挂
第018号
天元区湘江大道
群丰01加油气站地块
3190.38 商服用地
(加油加气站)
2871.342871.3450 商业
4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0%。
[2018]网挂
第019号
天元区湘江大道雷打石
01加油气站地块
3327.71 商服用地
(加油加气站)
2994.942994.9450 商业
4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0%。
[2018]网挂
第020号
天元区湘江大道雷打石
02加油气站地块
2336.35 商服用地
(加油加气站)
2102.722102.7250 商业
4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0%。
[2018]网挂
第021号
荷塘区金山新城
天然气门站项目地块
17227.51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供燃气用地)
19381938505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35%。
[2018]网挂
第022号
荷塘区中美医院
储备地块
40030.09 医疗卫生用地
(医院用地)
57051141011050年 容积率:≥1.0,<2.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