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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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 纪宣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去年7月至10月,市委第二轮巡察对市自来水公司、市公交公司、市规划局、市畜牧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路局、市交通局、市商粮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统计局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去年10月底,各巡察组向被巡察的12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近日,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上报了问题整改报告。

    市公交公司:

    将违规发放给享受年薪高管的福利及时收回

    公司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重点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高档酒水、违规报销旅游门票、公款娱乐消费等行为,立行立改,已按照党规党纪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部门、领导进行了组织处理和通报。

    公司党委驰而不息纠“四风”,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强监管力度与纪律执行力度。针对“2016—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对享受年薪的高管违规发放节日福利”的问题,公司已及时收回违规发放的福利;收缴2014—2015年公司违规发放的福利。此次共收回违规福利8.57万元。期间,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确保无少收、不收、漏收等现象。从当年起,按规定,公司不再对享受年薪的干部发放任何福利。

    市自来水公司: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株洲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细则,完善并出台系列制度,杜绝违规开支行为。

    完善《财务开支管理制度》,明确报销凭证要求和依据、审批权限、借款条件,新增“公事借款填写借据,注明用途、还款期限,借款金额超过3万元需总经理签字。借款期限最长为1年,备用金每年底清算后再重新办理借款手续。超期限和未办理续借手续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借款。”及发票报销时“发票及清单需加盖发票专用章,收据加盖财务章”等条款。完善《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应标准,不允许报销娱乐场所消费票据。对长期借用公款未归还问题,下属子公司丰源水务公司加大催款力度并由法律顾问下发律师函,对于拒收律师函的,下一步将进行起诉。

    市规划局:

    超范围发放的奖金清退收回

    针对局机关2014年在办公经费中列支工会先进个人与和谐家庭等奖金26600元、规划展览馆违规发放津补贴8700元已全部收回,交款清单已报巡察组。局机关部分在职人员在协会领取编辑者奖金1500元,已将奖金全部收回,交款清单已报巡察组。

    市畜牧局:

    规范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运行

    针对“局属事业单位石子湖公园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于去年9月13日前整改到位,违规发放的3.7万元补贴全部收缴,涉及的3名责任人已被立案处理,案件已移交市直机关纪工委,等待批复。

    针对“事业单位畜禽良种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畜禽水产良种场对其相关工作人员发放了2015年7月—2017年6月间的交通补贴和拆迁绩效奖共8.6万元,已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于去年9月13日前全部清退,市局对市畜禽水产良种场主管领导进行调整,免去原单位负责人职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立案,案件已经移交市直机关纪工委,等待批复。

    针对“廉洁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局党组要求查明列出风险点、整章建制堵漏洞、落实责任重检查,并于去年9月中下旬制订了《廉政制度》等16项制度。

    市中级人民法院:

    坚决清理带病调入、带病上岗的干部

    针对“2014年、2015年选调的5人,党组会上,政治部宣布完选调对象考察情况,班子成员均表态同意,形式上征求意见,实质上与会人员未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问题。院党组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重申了有关人事选调的相关规定,今后对选调人员的考察,将严格按照考察程序落实,到选调人员原单位采取走访同事和领导、查阅档案、查看工作业绩评定、自我鉴定等方法,多方位、多渠道了解选调人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表现。对于思想政治有瑕疵、党纪政纪有硬伤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严格落实事前酝酿、会议充分讨论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严格会议记录,党组副书记和政治部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市人民检察院:

    严查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庆事宜

    针对“个别干部违规操办婚庆事宜”的问题。2016年,市检察院副调研员因违规操办女儿婚礼,于去年5月被市纪委给予警告处分。市检察院将其作为案例在各支部会议上进行反思讨论,重温《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规定,要求干警遵守廉洁纪律,并按规定履行婚丧事宜报告制度,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履行监督管教职责。2017年,市检察院共有10名干警按规定进行事前事后报告,其中处级干部3人,按要求报送市纪委,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市交通局:

    规范机构编制和人员混编混岗

    撤销擅自加挂的局机关老干办牌子;改制办待局属企业改制后予以撤销。

    针对“借调人员多”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对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清退。鉴于交通局在各区无管理机构,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多、机关编制严重缺少等现状,只能逐步减少借用人员,并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办法,杜绝再出现长期抽调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的现象。针对“干部任职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市政府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调整干部任职职位名称。

    针对个别事业单位人员混岗情况,组织局系统干部竞争上岗,确保干部任职与编制所在单位一致。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的问题。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制定相关方案,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10年必须轮岗、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适当轮岗;关键业务岗位工作满5年的应当轮岗。待新一届局党组班子到任后,将对连续8年以上在同一岗位任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调整。

    市公路局:

    坚决清理公职人员兼职企业法人问题

    针对公职人员兼职企业法人的问题。公路局名下8家公司,主要是基于2004年原株洲路桥公司改制后,株洲公路建设面临无资质、融资难等发展瓶颈问题。经当时局党委研究,组建成立的公司,并由在职职工担任企业法人。

    将分4个层次予以清理纠正:一是按编办文件规定,暂保留株洲市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至2019年7月,主要是完成在建项目债权债务的扫尾工作。二是力争年底前注销先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鑫路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路设计所、鑫路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并办理公职人员退出兼任法人代表的有关手续。三是党委已研究同意停办云龙恒达市政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云龙恒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因日常养护工作需要,暂保留公司的市场资质,待省公路体制改革启动后,一并予以注销。四是撤销兴路实业公司,设置一年的过渡期,主要是完成遗留债务的扫尾工作,其法人代表待处理完扫尾事项后立即退出。在退出或注销手续完成前,兼任法人代表的公职人员不得在公司领取奖金和补助。

    市商粮局:

    多措并举加强主体责任的落实

    针对“党建主体责任缺失,31家市属商贸企业党组织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的问题。

    一是成立商贸企业党组织整改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各负责一个区;每个科室直接联系2-3个党组织,负责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机关在职党支部结队“传帮带”,负责对口联系和整改后“五化”指导示范。二是精准发力,规范程序,党组把商贸企业党建定为去年11月全局的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时间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传递真情,查找失联党员。争取3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商贸企业困难党员慰问;通过向市妇联求助,将商贸企业患癌女职工纳入救助范围。查找到24名失联党员,失联党员总数减少至4人。

    市供销社:

    对“三资一项目”实施全程监管

    关于“‘三资一项目’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尧乡农业投资项目问题,2009年投资100万元入股尧乡农业,该企业因经营不善已进入破产重组程序,目前正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力促尽快完成重组。针对新农合公司股权问题,2010年投资400万元,与丰叶担保公司关联企业合作成立新农合公司。该公司2015年因业务相关方拖欠资金,暂时停业催收债权。市供销社与国投公司、丰叶担保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了密切联系,已多次沟通协商还款事项,要求2018年12月追回投资。

    关于“从商务局分离出来各项资金、资产没有认真划分清楚”问题,市供销社从市商务局单设出来时,市商务局只对办公设备类固定资产作了移交划拨,股权投资未做移交,也没有出具资产划拨清单,已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评估。为有效运营社有资产,拟将全部社有资产划拨到惠农供销服务有限公司,并已向市政府进行汇报。此外,研究出台了《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今后“三资一项目”均严格按政策执行,并由社监事会、资产管理科实施全程监管。

    市工商局:

    加强党建工作,补缴党费337075元

    针对“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党员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对应补缴的2008年4月至2016年12月党费,去年9月底,已完成补缴工作。市局机关及城区分局应补缴党费党员(含离退休人员)554人,应补交党费379575元,实际补缴人数508,实收党费337075元。其中在职党员全部补缴到位,其余为退休党员有患重大疾病或家庭困难申请免交。目前,各基层党支部党员党费均按月足额主动交纳。

    市统计局:

    驰而不息改作风,专项治理文山会海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扎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出台相关文件,从改进调查研究、强化会议培训管理、厉行勤俭节约等多个方面作出更为详尽具体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专项治理文山会海。严格会议审批制度,控制发文数量,健全考核制度,将各科室召开会议的次数和发文数量列入考核。去年同比减少发文14件,减少会议5场次。加强基层走访和调研,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每季度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统计工作1次以上,各专业统计人员每年至少深入各调查单位调查研究统计工作10次以上。

    大力开展基层减压减负,明确废止除统计工作年度考核以外的其他考核文件,精简除国家、省局下发的调查制度以外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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