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检察院获评 全省检察文化活动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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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株洲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陈玉华

    株洲日报讯 12月19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工作受到省人民检察院表彰,获评全省“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文化育检,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在完善各项文化体育设施、营造文化氛围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逐步培育了一种积极向上、坚忍不拔的红色检察文化,促推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全面发展。制定文明用语标准,规范干警行为。坚持“月月有活动,次次有评比”,每月安排一次主题活动,明确一名院领导牵头,一名干警具体组织策划,全体人员参与。成立写作、摄影、书法等兴趣小组,开展各类讲座培训,提升全员综合素质。建立“检察官教检察官”培训模式,年初布置课题,由院领导和业务骨干传授检察实务、办案心得。通过这些措施,振奋了精神,凝聚了力量,检察业绩、检察形象稳步提升,该院已连续7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并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今年还荣获了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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