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通讯员 刘雨薇
株洲日报讯 仅凭2份假合同,一男子诈骗“保证金”26万元。日前,天元区检察院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陈某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份,陈某谎称自己有一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在天元区某茶馆内对向某表示可以将该项目转包给对方,并出示了自己伪造的劳务分包合同,条件是向某交10万元的保证金。当时,向某正愁于没有工程干,多次与陈某协商该项目的事宜。至2017年1月20日,向某分三次将10万元保证金转账给了陈某。
见有利可图,陈某又如法炮制了另一高速公路施工项目。2017年1月9日,陈某联系到了汤某、何某,并向两人出具了伪造的项目分包合同书,称可以将该项目转包给何某,但是需要收取16万元的保证金,何某表示同意。次日,何某便向陈某转账16万元。
骗得26万元之后,陈某便玩起了失踪。之后,向某、何某等人发现陈某承诺的工程只是一纸空文,根本不存在,便先后报警。
2017年6月16日,通过网上追逃,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