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 纪宣
株洲日报讯 12月19日,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要求全市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自己摆进去,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常奇,社会工作部原科长李慧案
今年2月,市委巡察组在市人民医院巡察期间,周常奇召集李慧和相关人员在办公室开小会,商量修改相关科室资料和统一口径对抗巡察。4月份,在市纪委初核过程中,周常奇以串供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另外,周常奇、李慧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并涉嫌违法。今年8月,周常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1月,李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市园林绿化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彭岚案
今年4月,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彭岚就湘江风光带河东段一期项目指挥部有关开支未平账问题、其与郭某某10万元不正当利益往来问题和石峰公园项目招投标问题与相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另外,彭岚还存在其他违纪及涉嫌违法问题。今年8月,彭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原部长王海明案
今年4月,王海明在市纪委对其展开调查期间,与漆某某等相关人员就其收受、退还现金问题订立攻守同盟;今年8月,王海明为隐匿财产,规避组织调查,与刘某某伪造二人之间存在借贷往来,并先后4次与王某某和胡某某就王海明的财产情况进行串供。另外,王海明还存在其他违纪及涉嫌违法问题。今年12月,王海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攸县奇瑞实木家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李瑞亮案
今年6月,李瑞亮在攸县纪委调查县机关事物管理局公车(湘B71D35)涉嫌公车私用问题期间,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造成不良影响。今年9月,李瑞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株洲县渌口镇蛇头村原村支部书记何喜林案
何喜林在2016年6月渌口镇党委、人大换届选举和2017年渌口镇蛇头村村支“两委”换届前,均存在违纪问题。今年3月,何喜林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以沉默不答或“不记得、不知道”等回答,不配合组织调查。今年7月,何喜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