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 杨林英 郭秀峰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系株洲市政法系统首家。
连续10年在株洲市基层院分类考核中稳居前列;2014年4月被最高检和人社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还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 “四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先进政法单位……
司法文明是法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标志。近年来,醴陵市检察院坚持以文明创建为引领,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致力打造文明之师,实现了文明创建与检察工作的互促双赢,队伍建设迸发出蓬勃生机与活力。
文化育检,以文明滋养“精神之花”
道德经典诵读扣人心弦,爱国歌曲唱得慷慨激昂……8月4日,醴陵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展示全院干警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
作为全国和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醴陵检察院始终坚持抓党建铸灵魂,抓学习强筋骨,用文化滋养“精神之花”,让文明的理念润泽每个检察人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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