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曹文杰建议 把借书逾期不还写入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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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株洲日报记者 温琳 实习生 谢雅婵

    株洲日报讯 棱镜周刊上周以《3000册图书在外流浪没“回家”》为题,对市图书馆部分借书者的“赖书”行为进行了报道。近日,市政协委员曹文杰建议,把公共图书馆借书逾期不还、破坏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等违法行为写入明年实施的《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

    市政协委员曹文杰是“韵动书屋”的创办人,在城区布局了10多家小型公共图书馆。“虽然大部分来书屋的人能文明看书,还是有少部分人存在不文明行为,包括借书不还,损坏书屋公共设施等等。”曹文杰说,这些行为不仅会影响其他读者的阅读体验,甚至会造成书屋图书供应紧张,影响书屋的正常运行。

    今年11月,《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让曹文杰备受鼓舞。他说,“过去对于逾期不还和遗失图书等情况开出的滞纳金、赔偿金是以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形式出现的,以后这些滞纳金、赔偿金将有法可依。”

    虽然有法可依,却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曹文杰建议,将公共图书馆借书逾期不还、损坏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等违法行为写入《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除了罚款之外,将这些行为纳入诚信系统,在个人信用上失分,让不诚信的人在读书、就业、考公务员、买房、贷款方面受到影响,“让法律对借书不还者有威慑力”。他准备在明年的市“两会”上提交相关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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