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德
我市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理应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化工作上先行先试、敢闯敢试。
一是以人为本,完善政策。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综合施策,促进均衡。综合考虑户籍人口、持有居住证人口、常住人口以及地区间财力差异等因素,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激励引导,有序推进。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引导市县政府有效吸纳转移人口。
四是尊重意愿,消除顾虑。充分尊重农民自主定居落户的意愿,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
(作者单位:市委改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