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吴楚
株洲日报讯 每年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为大气污染防护特护期。11月23日,省环保厅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来株督查。
自今年《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实施以来,我市累计关停煤店44家,淘汰燃煤锅炉366蒸吨,整治建筑施工工地166个,淘汰黄标车4279台。
市环保局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1月22日,今年市区优良天数为249天,优良率为76.4%,较去年同期下降5.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上升6.5%。
督查组指出,目前株洲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PM2.5、PM10、二氧化氮等各个指标近期存在回涨情况,各个监测点差异较大。
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要求,要以“从高、从严、从实、从细、从快”为原则,以“可定量、可督办、可考核、可问责”为要求,守护株洲绿水青山。
副市长何朝晖表示,我市将紧盯目标,压实责任;聚焦重点,全面强化防治举措;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