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秀
建议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力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效用最大化。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法律职业资格证持有者、大学生村官、离退休法官、检察官等参与村居服务活动,成立法律服务志愿团队。扶持调解沙龙、法学学生俱乐部等新型社会组织成长,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队伍支持。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设。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机制,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科学构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各类法律服务的办理环节质量标准进行细化。
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各级党委、政府配齐法律顾问,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成立企业职工、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维权工作站,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度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建成医疗、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性调解组织。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利用网上资源开发信息系统,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点面结合提供法律服务,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利用远程视频、通话技术连通优质法律服务和基层服务需求;依托政务改革的智能平台和技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的“数据库”“档案室”“调度室”,提高数据应用能力。
(作者系株洲县司法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