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正明
株洲日报讯 11月20日,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了全省“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评选结果,在市州推荐、考察采访、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评审会评审,茶陵县委书记彭新军等10名县(市区)委书记、县长入围。
据悉,茶陵县先后出台《县委全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投融资管理办法》等70余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法治宣传教育上,特别注重创新和实效,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文艺汇演+法治宣传”等方式,真正做到受众在哪里,普法的触角就伸向哪里。近年来,茶陵县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平安县”“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县”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