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胡乐 通讯员 张小季
11月12日,《2017年度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明确每年的10月16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为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期间,要求采取20条防治措施,将长株潭三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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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墩村搅拌站 非法洗砂设备全部拆除
□ 株洲日报记者 胡乐
通讯员 王友良 黄永亮
株洲日报讯 本报曾报道芦淞区五里墩村瓦屋组搅拌站非法洗砂,严重破坏当地山体。昨日,记者从芦淞区农村工作局获悉,该搅拌站非法洗砂设备已全部拆除搬离。
芦淞区农村工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位于五里墩村瓦屋组谢家大冲的这处搅拌站,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从事洗砂生产,造成水土流失。在媒体及环保、林业部门的干预下,该洗砂场已于近日全部关闭,并将设备全部搬走。
另外,在该区域内的另外一处搅拌站由于未经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批准,擅自在租赁的土地范围内建设沥青搅拌站及办公用房,芦淞区相关执法部门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并对其非法占用4522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罚款68675元,目前,该搅拌站已停止生产。
截至上月底已淘汰黄标车4279台
专家分析,机动车尾气排放目前在长株潭城市PM2.5来源中的占比已超过20%;一辆中型柴油货车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200多辆私家车排放的污染物。《实施方案》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淘汰长株潭地区剩余黄标车;遇重度污染天气时,禁止黄标车在城市建成区中行驶;在现有基础上扩大黄标车、重型柴油车、冒黑烟车等未通过检验的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和限行时段;城市建成区、城乡接合部严禁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工程机械。
今年11月起,株洲公安、交管、环保、交通等部门已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在限行时段闯入限行区域的高排放车辆严厉处罚。而从本月中旬起,像渣土车这样的重型柴油车、冒黑烟的车,将和黄标车一起,被列入到城市限行的对象。目前,环保部门正和交警部门制定限行方案。
为了推进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我市交警部门已成功开发“黄标车闯禁区抓拍系统”。该系统将我市1万多台黄标车全部录入数据库,并利用电子卡口对黄标车闯禁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今年,我市根据省里的要求要淘汰7903台黄标车,截至10月31日,我市已淘汰4279台,完成了任务的54%。
年底前33个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实时检测系统
针对面源污染,《实施方案》要求,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的各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和垃圾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住建部门、城管部门联网;渣土运输车要安装密闭装置;规模化餐饮经营场所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定期维护,保证油烟达标排放;严禁露天烧烤;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
为实时掌握城区工地的扬尘动态,目前,我市北大资源天池项目、龙泉安置房、新桂国际等项目已安装工地扬尘、噪声实时检测系统。这套检测系统集成了高清摄像、传感监测、数据采集等功能,可实时检测周边的温度、气压、湿度、风速、噪声以及PM2.5和PM10,并在电子显示屏上实时显示具体参数。年底前,我市城区33个开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工期大于2年的建筑工地,均要安装该系统。
另外一方面,我市还将规范各类夜市经营场地,不得在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特别是预测到春节期间有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的情况下,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机动车尾气、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成主要污染源
据统计,今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长沙和湘潭分别出现重度污染天数2天、3天,长沙、株洲、湘潭分别出现中度污染天数5天、2天、5天。
据湖南日报报道,长株潭地区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三区十群的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速度快,污染源点多面广,大气环境容量已趋近饱和;加之长株潭地区秋冬季节风速偏小,大气低层有明显的逆温现象,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容易形成雾霾天气。
2014年至2017年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表明,长株潭地区空气重污染天气绝大部分集中出现在10月中旬至次年3月中旬。据此,将这段时期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按照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长和程度,整个特护期分为三类:特护常规期、重污染天气突发期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
环保部门对长株潭地区近期出现的几次污染天气分析,机动车尾气污染、城市市政工程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粗放、餐饮油烟直排、露天烧烤普遍、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烟花爆竹无序燃放等,成为影响长株潭特护期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原因。
为打赢这场长株潭地区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实施方案》定下硬指标:特护期期间长株潭三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
年内“小锅炉”不完成清洁改造一律强制拆除
《实施方案》要求,长株潭所辖区域整体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11月底前,城市建成区20蒸吨及以下、其他区域10蒸吨及以下所有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清零”,城市建成区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低氮改造;12月1日起,不达标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在保障电网安全前提下,长株潭地区优先安排外来输入电源,大幅压缩3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发电指标。三市要对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取消散煤销售点,禁止燃用散煤。
11月8日出台的《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明确:将加强对大唐华银株洲公司发电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监管,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对城区“禁燃区”内燃煤小锅炉的监管,今年内不能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一律强制拆除;加强中航工业南方公司等大吨位锅炉的监管,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实行绿色电力调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必要时重点压减水泥、冶炼、化工等高污染行业用电需求,实行停产限产。
除此之外,确保煤炭质量,在优质煤炭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辖区内燃煤企业尽可能使用含硫量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达不到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一律停用。
城区一角。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清云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