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龙栋
“足不出户,日赚80元”“网络兼职,月入过万。有微信账号、淘宝账号就可以做”“零风险,免费培训,刷得多赚得多”……看到这样的招聘信息,你会动心吗?
你没动心,但天元区某事业单位员工李佑龙(化名)动心了,本想着兼职赚钱,结果被骗走数千元还无迹可寻。欲维权的他,却被告知“帮助他人刷单, 也将受罚”。
利润大风险小,动了心
近日,李佑龙在一个QQ群里,看到“零风险、无押金,轻轻松松赚零花钱”的消息。最近手头紧的他,很是心动。
记者问他是否了解刷客这一职业。李佑龙说,听说过,就是商家为了积攒信誉积分、提升销量等级,雇佣刷客刷单,并给予刷客一定佣金。
加QQ好友,表明来意。接着,“梓墨”向李佑龙介绍了规定:“5-20元不等,佣金是立刻返现到支付宝,时间自由”,并且强调:“所有单子是不需要自己支付任何款项的,无需流动资金。”看到这里,李佑龙对这个组织放下了戒备,急切地询问怎么加入。
“普通会员99元、钻石会员399元......”“梓墨”介绍,每一类对应的佣金不一样,接受到的服务培训也不同。钻石会员每单佣金8-10元,入职后可以同时做平台对接、主持和拍单等工作,比如微信投票等工作,只有钻石会员才可以做。
“最近刷的不少了,赚回本了,一天100多元。”正在犹豫的时候,对方发来了很多QQ聊天截图,并且称“刷满100单,保证金全退”。
终究被利益所驱使,李佑龙称,当时就被截图打动了。在缴纳了399元的培训金之后,李佑龙又被要求缴纳70元的“马甲”费。
环环相套,交费不断
虽然不愿意,李佑龙还是不情愿地缴纳了70元。接着,他被介绍给了“培训老师”王阳。王阳推荐了三个培训内容——“淘宝单”“注册单”“打字单”。
随后,他向李佑龙发来“注册单”培训内容,就是注册经特定个人介绍的平安证券账户,并表示,如果不想或者无法注册,则需要另外缴纳99元直接升级到后面的培训。
“前面花了400多了,就差这一步了,干脆交了得了。”李佑龙抱着这样的心态又交了99元。随后,培训老师给他发来了其他培训内容的视频教程。
想着立马就能刷单赚钱了,李佑龙还很高兴,但再跟培训老师联系时,却被告知“还得交入会费......”。气不过的李佑龙与“老师”一番理论,但千言万语最终却得到“你已被删除”的消息。
意识到受骗了,李佑龙才发现自己没有留下对方一点有用的真实信息,连对方收款用的账号都是第三方账号,如“xx市黄金贝贝旗舰店”等,根本无迹可寻。
李佑龙告诉记者,群里有一大堆受骗的人,有的被骗金额高达上万元,有的甚至从被骗者转变为行骗者。
双方都涉嫌诈骗,都要受罚
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易露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聘用评论师进行虚假的评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刷单”的个人或团体,如果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害,也应当与经营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易露说,对于网购来说,评价就是口碑,是引导销量的重要因素。“双十一”一些爆款商品所谓的“好评如潮”也有不少水分。刷单制造虚假销量和好评,商品却以次充优,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几元钱能买一条好评,一两千元能升一颗钻,一些网络平台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刷单几乎成为一条暴利产业链。令人遗憾的是,惩罚力度偏软,并没有产生震慑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这意味着,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你的贪欲” 给了骗子机会
记者手记
周卓灵童
刷信誉、提销量、假评价……在这个本就违法的游戏里,很多受骗上当的“刷客”只能忍气吞声,难以维权。
在网上搜一搜,如李佑龙被骗的类似招聘信息不胜枚举。骗子多以QQ 联系,口号也大同小异。
此类骗局屡见不鲜,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呢?无非还是心底的贪欲在作祟。正因为有人想不劳而获、想轻松拿“高薪”,骗子再拙劣的骗术依然有人前赴后继地捧场。
现代社会,当价值的衡量标准简化到金钱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面临发家致富的诱惑和失败破产的恐惧,所以才容易迷失方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成了牺牲品。
其实仔细想想,骗术并不高明。只要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当个清醒的求职者并不难。切记,网上交易有风险,小心自己被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