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县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渌口镇蛇头村村支两委在使用公款购买香烟招待村部来客后,集体商量决定以办公用品等名义报销购烟款,村书记何喜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支两委张颂文、黄淼、易利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购烟”穿上办公用品的“隐身衣”也最终难逃监督执纪问责的“火眼金睛”。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基层“四风”问题并未绝迹。
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胆子大得惊人,嘴里时常叼着高档香烟,关系好的朋友来了甚至还发几包,虽笑称是自己买的“私烟”,但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他们给“公款购烟”穿上“隐身衣”罢了。这不但是“公款购烟”问题,还演变成欺骗监督执纪部门的问题,在广大干部群众中造成的影响更为恶劣。如果对“公款购烟”违法乱纪者宽容、温柔,就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亵渎。
抽低档烟感觉失面子,买高档烟“自掏腰包心太疼”,于是,公款购买高档烟的风气盛行起来。抽烟是一种不良嗜好,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香烟则是一种奢靡浪费、贪占公物行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这股歪风受到严厉遏制,但有人置若罔闻,继续打着公款的主意。公款购买抽吸高档烟,不但抽坏了肺,还抽坏了党风政风,抽走了民心。那些心里总是想用公款为自己谋私利的党员干部,必须吸取上述案例的教训,常怀廉耻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否则迟早会栽跟头,付出沉重代价。
杜绝“公款购烟”等腐败问题,一方面,领导干部自身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意识,同时教育属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决不能搞变通;另一方面,纪检、巡察等监督部门须加强监督,密切关注领导嘴上是否经常叼着高档香烟,办公桌抽屉里是否经常备有整条高档香烟,严查“公款购烟”行为。对于视“公款购烟”禁令如儿戏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