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局长
接听“企业服务专线”
□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 刘牡艳
株洲日报讯 10月24日(星期二)上午9点30分至10点30分,市科技局局长陈大雄将接听“企业服务专线”。届时,欢迎广大市民、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拨打电话“22212345”,向陈大雄反映对我市科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市纪委通报 6起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典型案例
□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 纪宣
株洲日报讯 近期,根据市扶贫办移送的问题线索,市纪委交办相关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10月22日,市纪委通报了其中6起典型案例。
1.炎陵县中村瑶族乡红星桥村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不完善、不准确等问题
市暗访组发现红星桥村存在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不完善、不准确,村级阵地建设不健全等问题。今年10月,炎陵县纪委决定:给予乡党委书记谭湘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欧阳剑和分管副书记吉小军提醒约谈处理;给予驻村工作队队长、县科协干部李焕忠,副队长、国网炎陵县电力公司干部陈酃华和乡政府驻村干部盘闻诫勉谈话处理。中村瑶族乡党委决定:给予红星桥村村支书陈辉良党内警告处分。
2.炎陵县地税局驻村工作队工作流于形式,未按要求驻村
市暗访组发现炎陵县地税局派驻中村瑶族乡心田村驻村工作队无一人在村,驻村工作严重流于形式。今年10月,炎陵县地税局党组决定:给予驻村工作队队长张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队员潘发明诫勉谈话处理。
3.炎陵县船形乡沿楠村、高路村贫困户识别不准,造成部分群众多次举报
市暗访组发现船形乡沿楠村、高路村在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时,未认真履职,对贫困户识别不准确,存在违规将不应纳入贫困户群众纳入问题。部分村民对该乡脱贫攻坚工作不满意,且多次向省市投诉举报。今年10月,炎陵县纪委决定:给予县扶贫办分管领导胡红艳,船形乡党委书记陈建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圣和分管副书记陈一龙提醒约谈处理。给予高路村村支书杨佐兵,村主任杨佐辉;县信访局驻沿楠村工作队员张庭建;乡政府驻高路村干部廖厚先、马丽娟、黄立军,驻沿楠村干部刘传锋、周志勇、潘旦江诫勉谈话处理。船形乡党委决定:给予沿楠村村支书陈满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秘书刘水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茶陵县湖口镇寒江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严重滞后
市暗访组发现湖口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按照要求,该项目一期应于去年12月22日前完成搬迁入住,但至今仍未完工,二期工程还是一片杂草地。今年10月,茶陵县纪委决定:给予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易地扶贫搬迁办主任肖海华,县发改局副局长、县易地扶贫搬迁办副主任陈外晚,湖口镇党委书记周新华,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建辉,县城建投公司董事长、县易地扶贫搬迁办副主任、县扶贫开发公司总经理谭科,湖口镇分管该项工作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肖利平,县扶贫开发公司经理谭开颜,湖口镇龙下村村主任段辉初诫勉谈话处理;对县发改局、县扶贫开发公司、湖口镇、龙下村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扶贫工作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5.茶陵县公路局驻村队工作流于形式,未按要求驻村
市暗访组发现县公路局驻湖口镇土桥村工作队无一人在村,考勤表也找不到。经核实,驻村队长以没有公车、开会等理由进行狡辩,推诿责任。同时发现工作队住处只有床铺,没有任何必要的生活用品。今年10月,茶陵县纪委决定:给予县公路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阮平警示约谈处理;给予驻村工作队队长张小双、土桥村时任村支书刘观祥和现任村支书夏佰苟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县公路局驻村队员刘磊、陈喜汝写出深刻书面检讨;给予土桥村村秘书兼扶贫专干谭长祥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县公路局本年度扶贫工作评先评优资格等。
6.株洲县财政局驻村工作队未按要求驻村
市暗访组先后3次在龙潭镇花田村暗访时发现驻村工作队均无人在村,也未见到工作队员考勤表。今年10月,株洲县纪委决定:给予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泉,龙潭镇党委书记谢娜批评教育处理;给予县财政局原党总支副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张是良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财政局驻村队员陈乾博、原龙潭镇分管副镇长向泽军、花田村村支书黄国友、村主任齐科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处理;对张是良、陈乾博实行“召回”,并及时选派另外3名干部驻村。同时, 责令县财政局、龙潭镇党委和政府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县财政局、龙潭镇党委和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优;张是良、陈乾博两人本年度考核一律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