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荐、推荐株洲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监督测评点、监督测评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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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力度,根据《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制度>的通知》(湘优办〔2015〕7号)、《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站点员的权利和职责>的通知》(湘优办〔2015〕8号)文件精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和聘请部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测评点,是由社会各界推荐自荐、相关部门把关、市优化办审定,严格按一定程序设立的,承担对县市区政府、市直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测评职能的企业(或项目、园区)。

    监督测评员,是由市优化办严格按一定程序聘请的,负责对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和测评的人员。

    二、监督测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处罚、评比,规范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行为,办事公开和效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重点工程建设环境,建设诚信政府,涉企报道,办理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等情况。

    三、监督测评点、监督测评员的申报资格:本市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园区、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外来投资项目及其它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可以申报监督测评点,负责人申报监督测评员。

    对于其它的企业、项目及个人(含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群众等),若自愿参加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也可申报监督测评点、监督测评员。

    四、自荐、推荐监督测评点和监督测评员及咨询,请到株洲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政府办公大楼413室)办理,有关申请登记表请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或QQ邮箱(帐号:1664722045;密码:a123456789)下载。 

    五、报名时间:10月16日—10月31日。

    联系人:陈曦、杨浩宇

    联系电话:28680638

    电子邮箱:zzsyhb2015@163.com

    株洲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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