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 歌
漫画/左骏
10月9日,株洲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对市园林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彭岚等6名领导干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要求全市党员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10月10日《株洲日报》)
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是我党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范的首条准则。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党就明确规定严禁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虽三令五申,可有的领导干部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下,顶着官员的身份光环,吃着“公家饭”,或利用职权投资入股获利,或在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捞钱,或以职务之便进行有偿中介,甚至铤而走险,从事不法勾当,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损坏了党委政府的形象。
公职人员经商,说到底就是一种权力出轨,是权力阳光运行下的阴影,是必须遏制的显性腐败。狠刹这种歪风必须常抓不懈,应以落实主体责任为“牛鼻子”,以监督检查为“杀手锏”,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切实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在重要的行业、重点的环节上营造高压态势,使党员干部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敢为”。
从政为官不要妄做发财梦。既然选择了“人民公仆”这一职业,就不能把它作为发家致富的“捷径”,如果真想着发财,请摘下“公家人”的官帽。党员干部不能既惦记着公职人员的生活安稳、社会地位和良好福利,又追求着商人富足奢华的生活,否则,权力就会发生倾斜,走向违纪违法的歧路,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