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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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质量指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合格率达到94%以上,产品生产许可证、CCC目录内产品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进口商品法检检出率连续3年居全国城市前10位,3年内生产的出口商品遭境外通报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工程质量指标。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节能建筑的比重、工业化建造比重和城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连续3年不断提高,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新开工保障房受监工程覆盖率、保障房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

    ——服务质量指标。到2017年底,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消费者对服务业满意度连续3年不断提高,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环境质量指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2016年相比,PM2.5浓度下降5%,PM10浓度下降5%,全面淘汰黄标车,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 %以上;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湘江株洲段、洣水水质保持Ⅱ类以上,渌江水质保持Ⅲ类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力争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株洲风貌 房昭旭/摄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助力株洲经济转型升级

    主办:株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委书记毛腾飞对创建工作的批示:

    质量强市工作是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城市影响力的主要抓手。要扎实工作,全力争取早日获批。

    阳卫国市长对株洲城市质量精神的批示:

    建议以“动力株洲、质量先行”为株洲城市质量精神。第一,体现了株洲产业、文化特色;第二、体现了株洲“火车头精神”的城市精神内涵;第三,“质量先行”是质量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固定表述;第四,通俗简洁,易记易懂,且有鼓动性、感染力。

    株洲市城市质量精神:

    株洲市质量创建的主要内容

    株洲创建工作进程

    (三)不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0、严格质量执法监管。落实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责任,严格市场准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制度,提升质量安全风险发现、研判、预警、处置效能。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制假售假和专利、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执法协作,健全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11、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并及时曝光失信企业。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和公共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进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对生产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组织企业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研究实施联奖联惩制度,淘汰失信企业,净化市场环境。在大型商场建立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度。

    (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以顾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消费环境

    19、加强政策引导支持。认真落实《株洲市服务业提升方案(2014-2017)》,确保财政支持、税收返还、融资、办公用房、服务采购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积极承办重点服务行业国际性、全国性会议,组织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与世界先进企业进行交流研讨,组织开展服务企业质量标杆对比活动。

    20、提升生产性服务质量水平。认真落实《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服务业集群化、集团化发展。出台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奖励政策或扶持政策,加快发展物流会展、创意设计、金融服务、商务中介、总部经济等各类提供要素支撑的生产性服务业。开展“生产性服务示范区”认定工作。争取3个以上服务业企业获得服务业名牌称号或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

    21、提高生活性服务满意度。抓好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完善服务投诉处理,提升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水平。抓好餐饮业、酒店、小区物业等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向社会发布测评结果,力争城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或消费者投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七)稳步提升环境质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22、严格落实环保监管。努力构建“功能分区-规划环评-园区环评-项目环评”的环评管理机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和机制,推行流域辖区排污考核制度,将减排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狠抓节能减耗,抓好重点单位节能监管,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工作,推广集中供热、天然气、电或水煤浆、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推动企业环保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治理转变。

    23、加强水污染、空气污染和土地污染的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清水塘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工程和湘江治理一号工程,构建全市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全覆盖,推进小功率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加快环保专业基地建设,推进污染企业入园。加快湘江、渌江、洣水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水管控,推进次支截污管网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的运营监管制度。

    一 创建活动重点

    (一)打造特色质量文化,全民共建共享

    1、积极积累并深化城市质量文化。围绕株洲市城市质量精神的弘扬,进一步深化内涵,形成具有株洲特色的城市质量文化体系。

    2、推动全民参与质量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月”、“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活动,定期开展质量论坛、质量志愿者等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面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消费者群体加强日常宣传。

    3、提高企业人员质量素质和质量技能。制定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质量工作者质量素质和质量技能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培育并储备一批高水平质量人才。

    4、保障全民共享质量成果。充分发挥好市长热线和各成员单位现有投诉热线作用,积极受理并协调解决群众质量投诉热点问题。建立完善的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和消费维权渠道,使质量纠纷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实现社会、企业、消费者质量安全的利益共赢。

    (二)夯实城市质量发展基础,突出宏观成效

    5、全面加强标准化工作。加大制造业标准化工作力度。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大力推行联盟标准,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政府服务规范标准化工作、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

    6、强化品牌建设。鼓励企业采用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管理办法,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及省市质量奖,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知名品牌、龙头服务企业和集团。支持特色园区积极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完善品牌培育和奖励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创建名牌名标和省、市“老字号”,培育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

    7、抓好质量技术保障。推进法制、工业、工程、能源计量监管,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计量测试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节约资源认证与标识制度,逐步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探索在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中推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加强公共检测平台建设。推进在株3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尽快申报新能源汽车、电力电瓷、硬质合金、服饰等国检中心。出台支持航空、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

    9、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建设。建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出入境动植物疫情疫病预警防控机制,定期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

    (四)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提升株洲制造质量水平

    12、抓好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确定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及监督对象,建立生产领域产品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协调机制,针对重点消费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监督抽查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公告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积极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13、抓好食品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综合治理,加强蔬菜、水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测工作。

    14、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对重点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加强施工电梯等风险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电梯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及时监控记录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和电梯维保过程,及时发现电梯故障并第一时间调动力量实施救援。

    15、抓好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建立完善的出入境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有效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信息服务平台和出入境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体系、出入境人员疫情疫病防控体系,及时处置突发性进出口商品质量事件。

    ▲质量月活动

    2016年7-8月,市政府向湖南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申报资料。经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向国家质检总局寄送了申报资料。

    2016年10月26日——29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组织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工作会。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卫军在会上作总体陈述。

    2016年11月10日,株洲市委副书记、市长阳卫国主持召开第8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质量工作的汇报,专题研究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

    2016年12月15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阳卫国作动员报告,国务院参事张纲作专题辅导,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彪到会并讲话。会议还对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和2016年度株洲名牌产品进行了表彰。

    2016年12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下文批复同意我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

    2017年5月24日,市政府召开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分解部署“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创建步骤和创建任务,明确创建工作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进入全面收集整理创建资料阶段。

    2017年8月31日,何朝晖副市长主持召开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和质量考核工作,印发了《株洲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2017年9月18日,由株洲市人民政府主办,市质监局承办的株洲市2017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炎帝广场举行,何朝晖副市长出席并讲话,全市35个部门参加了启动仪式。

    ▲企业生产现场图

    (五)稳步提升工程质量, 构建优质工程形成新机制

    16、加强工程质量基础保障。建立健全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针对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研究引入设备监理机制,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

    17、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加大节能建筑的比重和工业化建造比重,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出台鼓励和推广应用新型隔热材料、太阳能发电等新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的政策措施,使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逐年提高。

    18、提升住宅质量水平。加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完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全市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确保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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