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见习记者 马文章
株洲日报讯 本以为到加油站加油,加油站为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实际上却并不简单。近日,市民谭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在中石油株交中心加油站索要发票遇到的憋气事儿。
当时,谭先生来到天元区黄河南路上的这家加油站加油,加完200元油他向前台索要发票,要求开单位挂头,但工作人员没有立即给他开发票,而是指向柜台一角称,要先用手机添加中石油微信公众号,然后再按步骤填写单位、金额。
“我就开张发票,为什么要关注你们公众号啊?”谭先生表达了自己的不解。但该工作人员坚持,要开票,必须先加公众号。
本来消费者理所当然要享受的权益保护,为何要多这么一个步骤呢?当时在场的其他市民也表达不满。该工作人员不耐烦地表示,这是公司规定。
谭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单位报销车补一定要有正规发票,无奈还是添加了中石油公众号才开到发票。他质疑“加油站本来应该一边加油,一边主动给车主开发票,高峰时期排长队等开发票本来就慢,如今多个这‘霸王’条款,不是白白浪费车主时间吗?”
消费者在消费之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消费者应尽的义务。株洲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票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凭证。如果经过查实商家以各种借口、理由或是故意不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商家限期改正,并处一定金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