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减90% 仅保留基层证明事项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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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株洲日报讯 9月27日,《株洲市取消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事项清单》和《株洲市保留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事项清单》正式发布。我市取消基层证明事项175项,仅保留19项,精减幅度达90%。

    “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我还活着”等一系列让群众叫苦不迭的“奇葩证明”,以及如“被动物咬伤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等村(社区)及基层单位无法证明却又不得不开具的各类证明事项,将在株洲成为历史。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于今年5月启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为群众及基层单位进一步减负。市编办(市政府审改办)通过街道社区现场申报、12345热线举报、政务中心办事填报、网络邮箱随时上报等途径向市民征集办事、办证过程中需要开具的各类证明材料,并向公安部门补充了解基层派出所工作中需开具的证明事项情况,共收集各类证明事项500余项。

    经整理、合并和剔除,共整理出各类事项194项。集中审核后,按照四个“一律取消” 的原则提出取消意见,仅保留“涉及公共安全、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证明事项。类似“生存健在证明”“父子、母子关系证明”“未就业证明”等奇葩证明全部取消,仅保留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失地农民证明”等19项证明事项。

    今后,我市将依法依规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得要求群众再开具保留清单之外的证明,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基层组织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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