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的规定,现将炎陵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炎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拟投资约396万元,在炎陵县石鼓村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20m2,建成后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10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短,经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营运期废水经混凝沉淀-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设施处理后回用;废气治理设施主要有降尘器、生物洗涤塔、光催化氧化等,项目废气均能够做达标排放。生产设备拟进行减振、隔音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环保处置,不外排。本项目采取一系列的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公示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方式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相关单位等,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炎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联系人:颜酃
电话:13574239852
环评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31-85535979
E-mail: 3573326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