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塔讨薪” 为何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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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在茶陵打工的广西男子冯建辉(化名)因被拖欠工资,一时冲动,竟爬到工地的塔吊顶端威胁跳塔(9月22日《株洲晚报》)。

    这些年,类似的“跳楼秀”“跳塔秀”在全国各地屡屡上演,其实已经让公众“审跳疲劳”了。以“跳”的方式来讨薪维权,不但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以“跳”讨薪者并非真的要跳,而是以“跳”的方式来吸引公众,特别是相关部门的关注,从而让问题得到解决。很多事实也证明,“跳楼秀”的方式虽然老套,但却有效。新闻中的这名男子就是因为“跳”而让“工地方相关负责人同意结清工资”。然而,俗话说,“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相关部门应该反思的是,为何这么多人只能冒着生命危险来维权呢?到底是因为用人单位太狡猾,还是相关部门执法不力呢?

    应该明确指出的是,用“跳楼”“跳塔”威胁来维权,方法绝不可取。但是,如果相关部门对执法不力的反思不足,依法维权难题就会依然存在,类似的“跳楼秀”“跳塔秀”还会大行其道。唯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劳动者的诉求,积极介入调查处理,让侵权者付出代价,成为劳动者最可靠的维权依靠,“跳楼求助”才会渐行渐远,直至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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