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 李纪轩
株洲日报讯 近日,醴陵市纪委通报了1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因违规套取、侵吞国家移民专项资金,白兔潭镇荷田村党支部书记游思康、原村主任黎定云、原妇女主任游目林、原村委委员兼会计吴家辉、原党支部书记吴家余、原党支部书记吴军辉被开除党籍。
经查,2009年至2016年,游思康、黎定云等6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本人和亲属的名义套取、侵吞国家移民专项资金总计172188元,作为工资补助,吴家余实得13500元,吴军辉实得9748元,吴家辉实得14940元,游思康实得46400元,黎定云实得47000元,游目林实得40600元,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经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游思康、黎定云等6人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