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9 14:22:10 来源: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依据湘人社规〔2023〕1号、株人社发〔2024〕7号文件精神,起草了《石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本办法质量,参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现将《石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示时间7天(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如对公布内容有修改意见,可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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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株洲市石峰区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送审稿
征求意见稿稿附件1-6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