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0 09:12:41 来源: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以及《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湘城建〔2024〕98号),经审查,同意醴陵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醴陵市颜安液化气站(普通合伙)等两家单位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准予许可(延期)的燃气经营企业名称:
1、醴陵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湘202502810001G。企业注册登记地址:醴陵市国瓷街道横店村。企业法定代表人:董洪波。经营类别: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经营区域:醴陵市特许经营协议划定的区域范围。
2、醴陵市颜安液化气站(普通合伙)。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湘202502810002P。企业注册登记地址:醴陵市均楚镇均楚桥居委会新屋湾组。企业法定代表人:黄威儒。经营类别: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经营区域:醴陵市。
发证部门名称:株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5年4月7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5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延期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
通讯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604办公室(412000)。
联系人:周国、张超 联系电话:28686098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