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3 13:18:24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序号 | 处罚事项 | 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柔性执法措施 | 实施单位 |
1 | 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规定,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 | 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预警提示、限期整改、行政回访 | 区文旅 广体局 |
2 | 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 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预警提示、限期整改、行政回访 | 区文旅 广体局 |
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 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预警提示、限期整改、行政回访 | 区文旅 广体局 |
4 | 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 | 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预警提示、限期整改、行政回访 | 区文旅 广体局 |
5 | 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 | 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预警提示、限期整改、行政回访 | 区文旅 广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