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5 20:00:33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各位居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株洲市渌口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今年个人缴费为400元/人一年,财政补助670元/人/年。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在集中参保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只要缴纳个人部分,即400元/人。如果超过12月31日再缴费,则需缴纳400 670=1070元。
二、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的,将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90天计算)。这也意味着,假如在2025年1月1日缴费,则要等90天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三、自2025年起,连续缴费满4年的,之后每多缴费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未使用医保基金报销的,下一年度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家人幸福安康,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位居民朋友最大的心愿,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关系千家万户身体健康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朋友在门诊看病或住院治疗时,医疗费用可以通过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依申请医疗救助等国家医保惠民政策进行报销,切实减轻因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解除医疗疾病后顾之忧。
真实案例告诉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不可缺席!
案例一
南洲镇某村村民邓某,妻子前几年因病去世,家庭状况一般。2024年7月份村级医保专干接到邓某电话咨询参保问题时,了解到邓某因病住院需要报销,因没交医保,此次住院费用4000多元全部由个人支付。吸取教训后,2024年9月初就已将2025年度医保400元交好。
案例二
南洲镇某村村民张某,2024年3月5日购买城乡居民医保。购买后一个星期左右,张某意外摔骨折住院两天,花费2000多元。因为没有在2023年及时缴纳医保,导致医保没有生效,无法报销。
案例三
南洲镇某村村民胡某之前一直拒绝缴纳医保,尽管每年村干部都会上门宣传医保政策,讲解医保用途,但他一直拒绝缴纳。早两年他突患口腔癌,在治疗过程中,因没有医保,要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所以现在在医保收缴开始时,他便立即找到村干部缴纳医保。
案例四
南洲镇某村有一名新生儿,因患早产综合症需要住院治疗,总住院费用9万8千余元。因及时缴纳新生儿医保,医保报销了5万6千余元。又因家庭情况困难,申请了医疗救助1万余元,最后个人只花费了约3万元。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
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一项基本民生保障,请大家积极缴纳医保,以免错过缴费时间,导致承担更多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