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4 17:03:06 来源: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案例一:5月20日,石峰区住建局接到田心街道举报后核实,株洲中燃铁达能源有限公司(学林潍柴配送站)存在未认真履行入户安全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规定。5月21日,区住建局、石峰消防大队、田心街道督促整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石峰区住建局对株洲中燃铁达能源有限公司(学林潍柴配送站)提出处1万元罚款的建议,2024年6月28日移交石峰区城管局予以执法。
案例二:2024年8月,区商务局、响石岭街道联合检查,指出石峰区桂林风味馆(响石岭步行街店),存在“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规定。9月13日,区住建局、响石岭街道上门督促整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该店铺期限内未完成整改,10月10日,区住建局将案件移送到石峰区城管局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