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株洲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0-22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财政局     来源截图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6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理论武装有不足

1.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坚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出台《株洲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支出管理的通知》,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对公用经费进行分类分档、定员定额安排,对项目经费按照大事要事保障层级依次保障。

2.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欠力度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申报财政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试点,加快推进银行贷款的降息展期、新增银行贷款置换非标、发行低成本公开债降低整体债务成本等工作。加强对相关单位财税收入组织、向上争资、“三资”盘活、土地出让收入、应缴款项和国土财力等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实行“四个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3.理论学习不深不实,重大政策应学未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不断丰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积极开展财源建设挖潜增收大调研等调查研究活动,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成效。专题学习了国、省加强财会监督的有关文件精神,传达了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对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作出工作部署。

(二)反馈问题:聚焦财政职能责任,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有短板

1.以财辅政,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财政体制调研,对市与区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政分配关系进行把脉问诊,全力防范各城区的“三保”风险隐患并积极争取上级在财政体制方面的支持。加强PPP项目投资审查和资金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PPP项目管理的通知》、《株洲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将产业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列入2024年市级财政绩效评价项目。抽调专人成立国有资产资源清理盘活工作专班,联合有关单位和各产权单位,重点对市本级行政事业性闲置国有资产逐项制定盘活处置方案,有序推动党政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方式,提升资产利用效率。

2. 科学用财,提高财政资金质效不够明显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确保专项有办法、支出有依据。全面梳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关专项资金拨付,由主管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所有资金拨付均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有保有压严防财政运行风险,筹集资金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和法定债务付息。压减收回拨付进度滞后的专项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促进财政资金集约和统筹使用,调整资金投向,有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运用力度。

3.精细管财,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株洲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设立了辅助性服务事项限制购买清单,严控辅助性服务的购买支出。市财政局采取提前介入的办法,通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联合政府实施机构加强绩效考核等方式,积极参与PPP项目管理,加强资金监管。推进“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上线应用实施。出台《株洲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规范“一卡通”发放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对帐制度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制度,资金使用纳入预算监管。

(三)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缺失

1.主体责任未扛牢扛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和责任清单以及2024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任务清单。通过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辅导、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警示教育会、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定期廉政谈话等方式,不断向干部职工传导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2.监督责任未压紧压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通过局门户网站、廉洁宣传海报等平台公布监督执纪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对收集到的线索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及时发布廉政提醒和警示案例通报,紧盯节日节点对局机关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明查暗访,引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警钟长鸣。

3.作风建设未抓严抓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聚焦当前干部文风不实问题,推动成立局写作兴趣小组,并开展“比学赶超”竞赛,着力提升干部文风、作风。局机关党委(纪委)组织各党支部再次学习市委、我局“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并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查找自身作风问题。从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妥善归档保存党组会议记录本及相关附件资料。

(四)反馈问题: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审计发现问题未清仓见底。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逐项分析研讨,各业务科室及时与审计部门沟通,细化整改措施。对于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科目调剂、预算追加、存量资金、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资金支出等作出明确规范,对预算编制和执行进行全过程管理。举一反三,强化沟通协调,印发税费征管相关办法,加强收入征管。                  

(五)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抓队伍建设欠力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工作,重新发布修订后的《株洲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确保管理监督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断畅通干部交流轮岗渠道、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局党组先后分批次进行了中层干部任免调整,干部岗位交流比例达到30%以上。畅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通道,顺利完成所属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将自愿提出转岗申请的5名同志由管理岗位转聘到专业技术岗位。

2.人事档案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开展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对于存在问题的同志档案认真进行了核查,其余档案个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后将针对个案问题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日常全面梳理。

3.机构管理不合规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相关要求,对局机关内设科室职责范围进行了明确,出台《株洲市财政局机关内设科室职责范围规定》。下一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在下一轮机构改革中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4.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深入实施“动力党建·全力攻坚”工程,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完善了财政性资金委托(外包)业务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和开展党内活动。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深化整改、举一反三。市财政局党组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全面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查找纠正同类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巩固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抓好阶段性整改任务的落实,全面完善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加强清廉机关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常态化预防监督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统筹兼顾、确保实效。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精准把握财政工作定位,全面彰显担当作为。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中彰显财政担当,在落实国家财政政策、助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重大任务中凸显财政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681168;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邮编412007);电子邮箱:zzsczjjgjw@126.com。               

中共株洲市财政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