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30 00:00:00 来源: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截图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2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人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工作来推动全局各项事业发展。
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审议通过巡察整改方案、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先后4次对巡察具体整改工作进行调度落实,局属各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研究细化整改情况,形成了上下共抓整改的氛围。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阶段性完成1个。移交的14个立行立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有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明确局党组书记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出台《中共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内容形式、责任落实、保障督察等。(2)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指导与管理,定期检查通报。(3)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深化研讨交流,拓展思维,促进学习成效转化。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以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召开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根治欠薪和信访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风险,调度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具体问题。(3)出台《市人社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等制度,完善网络舆情处理台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理机制。(4)成立市人社局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网络和信息化安全协调工作。
3.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效果欠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制定科学合理的就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定期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加大对资金的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及时下达并按规定使用。(2)按季度了解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用工引才需求情况,形成了《2024年一季度株洲市劳动力市场就业调查报告》作为上级领导决策依据。(3)广泛宣传就业政策,按需设岗,规范开发,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参加培训学员提供创业配套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5)实施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认定3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开展技能人才供需情况调研,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充分共享资源、广泛开展合作。(7)针对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职工培训。
4.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积极与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株洲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对接,持续推进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登记机关之间数据共享,进一步摸清企业参保扩面的底数。(2)将精准扩面企业名单及时下发至所属县市区,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企业参保扩面工作。(3)持续推进“温暖社保”活动、扩宽宣传范围、加大执法力度。(4)制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欠费清缴工作方案》,对欠费企业的情况逐一进行梳理,通过缴一办一、欠费补缴等方式清理欠费。
5.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培训,持续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经办及政策法规、服务礼仪、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和文明意识。(2)加强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窗口人员的日常服务行为,提升为人民服务的礼仪素养、服务态度。(3)出台《关于开展2023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4)对欠薪主体有支付能力,又不配合劳动监察部门调查,一经查实,加大对此类主体行政处罚力度,形成执法震慑。
6.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根据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规定,株洲市劳务输出派遣服务中心现有资产及债务由转企改制后的公司承接,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由转企改制后的公司支付。(2)市劳务派遣中心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原在编人员已顺利退出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注销机构编制,完成了改革任务。(3)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市人社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均为市人社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截止到2024年1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已全部退休,预留资金早已发放完。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7.两个责任未压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修订《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党内法规文件的学习研究。将党内重要法规文件列入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2)出台市人社局清廉人社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市人社局加强作风建设的“十严禁”,列出红线、底线、高压线,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的铁规禁令。(3)强化教育引导,充分利用株洲人社讲坛、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开展作风建设和宗旨意识教育。有计划的安排党员干部到基层开展体验式调研,到急难险重岗位打磨历练,全方位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4)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社保基金风险专题“警示教育月”活动、编印社保基金要情典型案例、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8.内部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修订《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规范进行政府采购的流程。(2)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2023年年底市人社局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对局职工食堂承包采取重新招标。
9.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且报经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同意,聘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评标小组成员。(2)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相关单位已进行退还。
10.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国有资产收益未收回问题,市人社局已提请市政府,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扣款。(2)针对国有资产处于闲置中问题,市人社局已提请市政府,列入本年度株洲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处置清单,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处置。
(四)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1.党组织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深入学习《党组工作条例》,深刻把握要求,推进组织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并规范执行《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议事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规范党组会议等流程。(2)严格落实专人记录党组会会议,对重要决定事项印发党组会会议纪要。(3)强化责任落实,深刻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明确努力方向、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情况。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领导班子问题9个、班子成员问题30个,现均整改落实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1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开展档案集中清理工作,对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了集中清查,对未归档的档案进行了整理并全部归档。持续优化干部档案管理,强化干部档案审核,实行干部档案“入库 日常 专项 任前”审核的常态机制,确保档案收集经常化、档案归档不积压,保障档案管理常态化从严落实。
13.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作检讨,从思想上坚决摒弃在学习上的形式主义思想,杜绝应付和懒惰。
(2)组织干部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要求,加深认识,提高业务水平。(3)召开全体仲裁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4)加强与市总工会合作,设立第三仲裁庭,建立“工会 人社”调解工作室,协助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并按时办结。
1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出台《2024年市人社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制定《株洲市人社局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安排表》, 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全面落实业务和党建“一岗双责”。(2)在急难险重工作中,组织党员干部成立“攻坚队”,全局基层党支部书记全部由科室或单位负责人担任,既当好党支部负责人、抓好党建工作,又当好业务负责人、抓好业务工作。(3)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身边开展宣讲活动。(4)举办党务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党组织书记、党务专干的党务工作能力。每季度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每季度的督查结果作为年终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以更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增强整改内生动力,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定力和韧劲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人社领域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以更实举措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坚持把督促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把问题是否解决、情况是否向好作为评价标准,坚决防止敷衍整改、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以更严要求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进一步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问题整改。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安排,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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