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4-09-13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公安局     来源截图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4年9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郑志富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文发出席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抓好政治巡察,特别是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代表市政府,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邹展晖作了讲话,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高军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刘冬梅、龙秀红、唐璨出席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主动把握巡察工作定位,聚焦关键少数,聚焦基层一线,聚焦社会稳定,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不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动全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郑志富指出,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尤其是2021年10月新一届党委班子上任以来,业务能力有效提升,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N合一”机制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65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经验”之一,现行命案连续9年全破,侦破“8.1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大要案件,为株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思想认识不足,2023年省委巡视、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完全、不彻底,存在边改边犯现象。二是政治建警不够有力,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有差距,表现在履行主责主业仍有短板、执法顽瘴痼疾久治效微、推进公安改革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等方面。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扛得不够牢,“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整治公安系统腐败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仍有差距。四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锻造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仍有差距。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唐文发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对标对表,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正视问题,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坚决扛起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把市委巡察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都当作“必答题”,做到政治上严肃对待、作风上求真务实、行动上坚决整改。三是统筹结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与系统治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保驾护航。

郑志富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政治方向。要加强政治建设,强化使命和责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高标准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深入。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一案双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新时代“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强化班子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程序,加大轮岗力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谋划推进措施,加强督导调度,确保真抓实改。

邹展晖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要以对党忠诚的自觉主动认领任务,以闻过则改的行动全面整改问题,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抓好系统整改,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落实政治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要认真对照省委印发的《巡视整改评估办法(试行)》要求,明责担当抓整改,聚焦问题抓整改,破立并举抓整改,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三是加强成果运用,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要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厚植为民情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助推全市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大力培育制造名城、加快建设幸福株洲提供坚强保障。

高军表示,巡察反馈报告是一份全面、客观的“政治体检报告”,也是一份严肃、公正的“政治责任清单”,是对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对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力鞭策和有效督导,市公安局党委将认真领会,剖析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市公安局党委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警种部门责任,细化整改提升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实效让市委满意、让群众满意、让自己满意。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推进整改落实。将聚焦巡察反馈意见,紧扣政治建警、规范执法、风险防控、服务民生、从严治警和公安党建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开展整改,切实加强调度,确保“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全力彰显巡察成效。将立足治标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着眼治本深挖共性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以巡察整改工作弘扬队伍正气,培育警察情怀,激发全警活力,进一步激励全体民警紧扣“全省前茅,全国一流,争当公安火车头”奋斗目标,不断改进工作、改进作风,为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和城市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和城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其他转任职级市管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