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动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10 11:48:08    来源: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截图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原中共株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与市发改委合署办公后,更名为株洲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进行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1日将巡察出问题向中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动办)党组进行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动办)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盘接受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自接到巡察反馈问题后,委党组高度重视,没有因为巡察反馈的问题是市人防办与市发改委合署办公前发生的事情,就推诿责任,回避问题,而是全盘接受,积极主动面对巡察反馈问题,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第一时间,委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巡察相关要求开展专题研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效的措施,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委党组进行周密安排和严密部署;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黄蓉同志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和球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洪伟同志,专职副主任朱新萸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2023年12月下旬,召开整改工作专项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1月上旬,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讨论并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意见后,制定出台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列出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围绕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结合单位实际,逐条明确问题整改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上下联动,高效推进。按照整改方案实行上下联动,级级负责,层层施压,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推进。整改工作联络员每月对责任科室进行一次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检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会诊,涉及到专业领域的问题,特请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对吃不透,把握不准的问题,我们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请教,直到整改完成,可以销号。分解到各科室的问题,整改完成后,经分管领导确认,报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征求整改监督单位意见,经委党组会集体研究后报请销号。

截止7月1日,巡察反馈的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政治学习上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现已按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研讨。2024年上半召开25次党组会,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

    2、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打折扣问题

1)如人防工事设施设备日常巡查维护工作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整改措施:与市水利局、财政局协调沟通,长沙湘江枢纽处置资金已协调到位。目前正在以此资金为基础申报中央支持资金,并已启动项目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阶段性完成的原因:主要是资金申报工作省办还没有明确回复,维修还未完成。下一步,加强与省办对接,争取中央支持资金,在年底前启动项目维修。

2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问题的整改进行了部署。已增派安全巡查人员,指定了3名同志专门负责老旧人防工事巡查。对安全重点场所已与租赁单位建立了一般情况每月相互通报一次,紧急情况即时相互通报的情况互通制度,并指定了1名同志专职负责巡查登记。规范并完善了每周一、三、五日常巡查和节假日巡查值班登记制度。

反馈问题:(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管党治党宽松软。

3、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问题

1)主体责任弱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委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7次。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5次。严格落实廉政党课制度,2023年委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2次,驻委纪检组组长讲廉政党课1次。2024年委党组书记上纪律党课1次,驻委纪检组组长讲廉政党课1次。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党组书记2023年对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3次;分管领导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已重新给二级机构负责人发放廉政谈话记录本,并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

2监督责任乏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常态化开展纪律提醒,紧盯全年各个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工作群、OA工作系统加强纪律提醒。常态化开展纪律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处的风险防控制度。

4、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积极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进行对接,对照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出台了《人防维管处业务工作审批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中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反馈问题:(三)落实整改责任不力。

5整改攻坚有待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整改措施:多次召开协调会,对追缴事项进行集体研究。针对“疑难杂症”项目,逐一溯源分析,根据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实行一案一策,制定追缴方案。对16个项目进行分组,明确每组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压实追缴责任。阶段性完成的原因:追缴工作比较复杂,难度较大,部分追缴事项还在相关法律规定相应的时间内。下一步措施:一是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追缴。二是依法依规,严格依法进行,按程序办理。

反馈问题:(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6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均经集体审议;对照六个方面深刻查摆问题。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2023年各支部严格按照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的要求,会前精心组织,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时任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处负责人进行追责,结合其他事项已给予诫勉处理。现已落实《中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7、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1)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在OA上执行请假制度,每月常态化开展纪律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干部平常考核。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费待遇的规定》文件规定,对职工休病假期间工资执行、绩效发放、考核等均按照病假制度进行清退。

2)干部队伍专业性不够,年龄结构偏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三年工作计划(2022-2024年)》,对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存在队伍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三年的发展思路和培养计划,逐步改善干部年龄和专业结构。大力引进工程类专业年轻干部。2023年机构改革,转隶1名“90”后土木工程专业人员至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24年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0”后干部,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出台《关于规范委(办)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申报的通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人员考评专业技术职称或证书,进一步改善队伍结构。

8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部分干部调整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以党组发文呈签方式调整干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在委党组会议上通报了相关情况,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我委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开展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任用选拔干部前认真审查档案,及时听取纪检组的廉政意见,仔细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批复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情况的报告》调整任用干部。严格落实《中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4年以来,委内所有重要人事问题均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2未据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干部任免事项,未按照上级组织部们批复意见调整干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在委党组会议上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对原人防办转隶我委的相关人员关于干部调整相关规定进行提醒。在以后调整干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审查档案,严格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时听取纪检组廉政意见。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情况的报告》调整干部。2024年以来我委调整干部均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批复意见调整。

9党建工作责任制缺位问题

(1)党课未按规定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要求,2023年以来各支部开展了党员轮流上“微党课”,多次组织到党员学习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

2)党建述职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党委严格把关各项会议环节,严审各个支部会议资料,督促每个支部按要求开展述职。已对时任人防指挥信息中心联合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3党支部选举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各支部严格按照选举规定进行选举,并及时召开支委会选举支部书记,新一届支委班子选举后,随即进行支委分工。

4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均只有党员自我批评,没有开展相互批评,未见人见事见思想。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支部民主评议会上,每个党员都进行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各支部从实际出发,认真查找问题,形成整改清单。

三、继续深化后整改

(一)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又防范潜在风险。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坚决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二)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清廉防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成果运用坚持面向未来抓整改,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发展改革事业结合起来,以优异工作业绩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周慧峰--28686380;邮箱信箱:株洲市泰山路15号(邮编412000);电子邮箱huifeng201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