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安排,联星街道城市提质办、城建办联合县拆违控违大队对文化路小学周边原湘化机铁路违建棚房进行依法拆除。
原湘化机铁路违建棚房有4户共7处,联星街道城市提质办、城建办、县拆违控违大队、永佳社区居委会和文化社区居委会针对原湘化机铁路的违建棚房拆除工作结合违建棚户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拆除方案。拆除前,联星街道城市提质办、城建办、县城拆违控违大队和永佳社区居委会多次上门入户与违建对象交流,做好思想工作,讲明政策法规,引导对象配合拆违工作,并上门送达告知书。
近期,通过各部门协同合作,顺利拆除了7处违章建筑,共计面积169.15㎡。整个拆除过程井然有序,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冲突事件。从接到县政府工作任务到完成工作任务,仅用4个工作日,联星街道城市提质办、城建办联合县拆违控违大队用最高效、最和谐和最完美的方式完成本次拆违工作。
一审:张九淼
二审:杨再林
三审: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