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5月份环境质量通报已出炉

时间:2024-07-03 00:00:00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截图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5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速看,5月份环境质量通报已出炉


一、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5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31天,其中7天为优,21天为良,3天为轻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90.3%,较上年同期96.8%下降6.5%。

综合指数为3.12,较上年同期3.00上升3.9%。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PM2.529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持平;PM104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O315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7.6%;NO21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6.7%;SO2 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33.3%;CO0.8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除株洲经开区为83.9%(下降6.4%,减少2天)、天元区为90.3%(下降3.2%,减少1天),其余各区均为90.3%(下降6.5%,减少2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荷塘区、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荷塘区上升7.1%(上升幅度最大)、芦淞区上升3.3%、石峰区下降3.2%、天元区上升3.6%、株洲经开区下降6.9%;各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荷塘区上升8.6%、芦淞区上升7.1%、石峰区上升10.6%(上升幅度最大)、天元区上升4.8%、株洲经开区上升5.0%。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炎陵县均为100.0%(持平),攸县、醴陵市为93.5%(下降6.5%,减少2天),茶陵县为96.8%(下降3.2%,减少1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下降16.7%、攸县持平、茶陵县下降20.7%、炎陵县下降40.9%(下降幅度最大)、醴陵市下降12.9%;县市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下降10.5%、攸县上升16.0%、茶陵县上升15.2%、炎陵县上升53.2%(上升幅度最大)、醴陵市上升24.1%。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3名)、茶陵县和攸县(并列第43名)、渌口区(第20名)、醴陵市(第7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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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5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152天,其中35天为优,98天为良,16天轻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87.5%,较上年同期(83.4%)上升4.1%。

综合指数为4.00,较上年同期4.23下降5.4%。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分别为:PM2.545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下降8.1%;PM106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7.7%;O313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4%;NO223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1.5%;SO2 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CO1.2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9.1%。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株洲经开区为86.2%(上升5.4%,增加9天)、荷塘区为87.5%(上升4.1%,增加7天)、石峰区为88.2%(上升4.1%,增加7天)、天元区为87.5%(上升4.7%,增加8天)、芦淞区为86.2%(上升6.7%,增加17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荷塘区、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下降,荷塘区下降4.3%、芦淞区下降7.7%、石峰区下降4.3%、天元区下降6.4%、株洲经开区下降12.8%(下降幅度最大);各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荷塘区上升3.8%、芦淞区持平、石峰区下降0.7%、天元区下降4.9%(下降幅度最大)、株洲经开区下降4.8%。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为88.8%(上升4.0%,增加7天)、攸县为94.7%(上升2.0%,增加4天)、茶陵县为95.4%(下降0.6%,减少0天)、炎陵县为98.7%(上升0.7%,增加2天),醴陵市为89.5%(下降0.6%,减少0天)。(注:2024年2月考核天数同比2023年2月考核天数增加1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下降12.5%、攸县持平、茶陵县下降12.1%、炎陵县下降30.0%(下降幅度最大)、醴陵市下降2.2%;县市区O3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下降6.8%、攸县下降12.2%(下降幅度最大)、茶陵县下降3.3%、炎陵县下降8.8%、醴陵市上升16.7%。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5名)、茶陵县(第22名)、攸县(第34名)、渌口区(第84名)、醴陵市(第9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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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5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31个江河省控及以上断面中,大桥头、茶陵县自来水厂、平虎大桥、望仙桥水库、云阳自来水厂、华里、东阳湖、茶水入洣水口8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22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1.断面水质状况

(1)6个国控考核断面,星火断面水质为Ⅲ类;马家河(霞湾)、渌水入河口、杨泗和草市镇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大桥头水质为Ⅰ类。

(2)9个市、县域交界断面,华里断面水质为Ⅰ类;马家河(霞湾)、渌水入河口、太和、草市镇、仙井、菜码头渡口、杨泗、苏州坝8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3)6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太和、草市镇、仙井、马家河(霞湾)、渌水入河口和苏州坝6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4)8个渌江流域考核断面,杨泗、株洲县自来水厂、仙井、渌水入河口、铁水入渌水口和三刀石6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星火断面水质为Ⅲ类。

与上月比较,大桥头、云阳自来水厂、茶陵县自来水厂、平虎大桥、华里、东阳湖和茶水入洣水口7个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为Ⅰ类;马家河(霞湾)、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望仙桥水库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其余断面水质均稳定为Ⅱ类。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5月份,全市监测1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Ⅱ类水质标准及表2、表3中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指标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3个市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Ⅱ类水质,9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其中3个达到Ⅰ类水质分别是:云阳自来水厂、望仙桥水库、茶陵县自来水厂;6个达到Ⅱ类水质分别是:炎陵泵房、灵龟峰、株洲县自来水厂、攸县三水厂、官庄水库和三刀石,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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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5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1-5月,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31个,茶陵县自来水厂、平虎大桥、云阳自来水厂、大桥头、华里、东阳湖、茶水入洣水口7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渌水入河口和星火2个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22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

市区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3个,株洲一水厂、株洲四水厂和株洲二(三)水厂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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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市区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相比去年同期,1-5月,9个县市区水环境质量(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无省考断面),醴陵市、渌口区和茶陵县改善程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

照片来源:相关县市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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