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利剑行动",进一步加强渌口区湘江、渌江河道监管,提升水质,守护好"一江碧水",巩固区湘、渌两江禁捕成果。10月19日,渌口区河长办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渌口分局、区水利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水上大队、区公安水上派出所、以及湘江、渌江沿线乡镇联合开展了"4 1"轮值巡查执法行动。
下午,待各单位集合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渌口航电枢纽上游渔政趸船码头准时出发开展"4 1"轮值巡查执法行动。巡查路线为湘江航电枢纽-湘江南洲段-湘江龙船镇段,全程约50余公里湘江岸线。
此次巡查整治主要围绕水质保护,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饮用水源地、船舶港口污染有无新增污染源及其他违法行为,有无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和"四乱",有无网箱养殖、矮围网围、非法捕捞及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等,以及其他有关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影响防洪、通航、供水、生态安全等情况进行巡查。
执法人员巡查至龙船镇一村组附近,发现一处疑似临时钓鱼平台船舶,各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经过调查确认为"三无"船舶,在当地村组协助下,对该船舶进行了拖离。严格落实了规范管理河道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