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醴陵公安公布3起涉爆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时间:2022-10-24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公安局     来源截图

为切实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醴陵公安始终坚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不断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存储、销售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典型案例

【付某军非法储存爆炸物案】

2022年6月13日,醴陵公安联合李畋镇政府合成作战,在李畋镇潼塘村将军岭将军山庄废旧厂房现场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鞭炮案件,扣押各类型号狗尾草半成品药饼共计2千余个,各类型号狗尾草成品共计2542件。经查明,罪犯付某军从浏阳市购买制作狗尾草烟花药饼原材料,在李畋镇一花炮厂装药后,雇佣黄某、潘某南等人运输、加工,直至被当场查获。经检验,在该厂房内发现并扣押烟火药总量共计6812余千克。目前,付某军因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黄某、潘某南等人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缓刑。

【杨某南、杨某、易某林非法制造爆炸物案】

2022年8月1日,醴陵公安联合李畋镇政府合成作战,在李畋镇一花炮厂旧厂房内查获一起非法生产狗尾草烟花案件,现场扣押狗尾草药物305.41千克。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南伙同杨某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采购制作狗尾草原材料药物,其后由杨某南指定地点,分别在醴陵市李畋镇巢锋寺、秀溪村以及一花炮厂废弃厂房内雇佣易某林制作半成品狗尾草药饼出售,直至被当场查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南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杨某、易某林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张某平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案】

2022年9月7日,醴陵公安在王仙镇大坪山村石塘组查获一起非法生产“哨声”烟花案件,现场扣押白色粉末状药物79.95公斤,“哨声” 烟花半成品3114000个。经查明,张某平在未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情况下,雇佣张某华、黎某乾、陈某来在王仙镇张某华家中非法制造“哨声”烟花半成品,直至被当场查获。经检验,在张某华家中发现并扣押烟火药共计554.19千克。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平已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张某华、黎某乾、陈某来3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