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疗保障惠民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株医保发[2019]1号)
【政策干货】提高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天数,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由平产98天提高到158天;难产的另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案例】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作为航空动力研发制造单位,为国家的航空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该企业落户株洲,也得到了株洲市的大力支持。该公司医保参保人数6000余人,其中在职女职工人数达1700人。2019年以来,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参保女职工生育人数为122人,按2019年该单位缴费基数计算,原本由单位支付的60天产假工资218万元,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有效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详情可拨打市医疗保障局电话28681657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