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召开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部署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鸿,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程淼清,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杨磊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及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中选药品企业及配送企业、市本级公立医院及部分民营医院相关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程淼清对株洲市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相关政策作了解读,并就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进行了布置。
本次中选药品共25个品种、26个品规,药品平均降价68%,最高降幅达到97%,有望每年为市民节约药费近3000万元。此次株洲地区中选药品配送企业共9家。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根据联盟地区中选企业的数量按医疗机构报送的上年度采购量的50%-70%确定。
程淼清强调,各医院必须于2020年1月1日全部执行,对目前具有中选药品品种、品规的医院可从12月26日开始执行。同时明确工作开展要求,要加强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明确医保预付款使用、采购任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对采购周期内未正常完成中选药品采购量、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采购量、未及时拨付或挪用预付款、未及时与中选药品配送企业完成药款结算的医疗机构,要采取相应扣减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额度、约谈、追责等措施。对中选药品处方量下降明显的医生,进行专项约谈。
自2019年12月3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折扣。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鸿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要立足全局思考问题,要全面准确把握国、省文件要求,着力实现“四联三通”:联盟采购、量价联动、招标-采购-使用联动、支付和利益机制联动,体制打通、政策打通、部门联通,达到“四个促进”:促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促进临床用药水平的提高、促进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和医保支出结构“腾笼换鸟”。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各相关医疗机构以及中选药品生产与配送企业要根据统一安排,严格履行工作责任,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深入落实试点各项政策,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实施工作,真正让全市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制定舆论风险评估与管控方案,密切监测试点运行中出现的舆论风险,做好舆情分析,并把舆情应对作为内部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加强引领,切实宣传改革,做好政策解读,做好相关利益群体的宣传教育,合理引导改革预期,激发起所有参与者的价值共识和改革使命。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特别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引导和培训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之后,举行了株洲市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协议签订仪式,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与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签订了药品购销三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