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时间:2019-04-02 00:00:00    来源: 湖南省醴陵市政府     来源截图

    “大叔,您好,我们是醴陵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您要是发现‘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黑恶势力问题,请您通过拨打宣传册上的电话进行举报。”这是醴陵市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醴陵市纪委监委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工作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2018年3月份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类线索21条,立案8人,处理8人。

    醴陵市纪委监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联络办公室。建立月例会工作制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签订《醴陵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责任承诺书》。市纪委书记到石亭镇、茶山镇等地现场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加强与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组织、民政、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查办情况、深挖“保护伞”问题。建立线索移送、案情反馈、联合查办、结果通报等各项机制,确保工作无缝对接。

    健全来信、来电、来访、网络 “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宽线索举报渠道,25个镇(街、区)均设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室;建立各镇(街、区)纪(工)委扫黑除恶工作联络花名册,明确将打击“村霸”作为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并将基层扫黑除恶线索报送工作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开展集中宣传,有效形成扫黑除恶及打击“保护伞”的良好舆论氛围。将惩治基层腐败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剑指“三类问题”,积极履行“两个一律”,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追责问责。今年以来重点对该市公安查办的五个涉黑涉恶案件中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进行深挖,目前已抽调人员12人,成立4个调查组进行“保护伞”问题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