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9-30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各村(居)、各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近期,全省相继发生“7•10”校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7•19”特大道路交通危险品爆燃事故、醴陵“9•22”重大烟花爆炸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和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不得力等问题。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渌田镇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12月底,在全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开展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内容

  全镇所有部门单位、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含停产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尤其要突出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药品、消防、水库、学校及校车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

  (一)道路交通:各村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的道路隐患进行排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事故多发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特别是要以集镇、三叉路口、客车、货车、农用车、自备车、三轮车非法搭载乘客、摩托车超载、超速及非法营运等为重点进行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打击非法车辆营运行为,坚决打击校车超载行为。

  (二)水上交通:相关村要通过自查自纠,尤其是要以大洲渡口、永乐江渔船(含水库船)、采沙船等安全设施设备为重点进行安全大检查,严禁船舶超速,坚决杜绝超载、超员等现象。

  (三)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以烟花爆竹和燃气各经营网点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村(居)及时上报相关非法违规销售网点,并对销售网点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跟踪督查到位,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坚决打击违法生产、使用、销售行为。

  (四)食品安全:各村要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内食品市场底子,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一是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二是要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三是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四是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五)消防: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渌田市场、大洲市场、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肉禽屠宰、食品加工、劳动密集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进行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六)校车安全:各村、各学校要加强校车管理,做到带病车不上路,搭乘不超载,行驶不超速。同时,要全民动员打击“黑车”、 “摩的”等接送学生的行为,要定期检查校车的安全性能,不定期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确保学生的乘车安全。

  二、工作方式

  一是要组织自查自纠。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地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把好专项行动“第一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境,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安监站办公室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是要配合部门执法检查、抽查。各村(居)委、部门和单位要在督查指导本区域、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自查自改的同时,严格执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采取领导带队、部门牵头、专家检查的办法,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媒体开展正面报道、问题曝光。

  三是要加强镇安监站综合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由镇安监站牵头进行督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等,对有关企业、部门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一批自查自改不力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居)、部门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的情况将纳入季度和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部门单位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警觉,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挑战,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决消除不敢担当、被动应付的畏难厌战情绪,强化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生产。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转变作风,深入排查。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敢抓敢管,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抓细抓严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三)综合治理,着力长效。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务必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村(居)、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做到排查整治全覆盖。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抓住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开展检查。目前要特别突出烟花爆竹和燃气经营和运输、客运车辆和校车的排查整治。把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自查自改月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企业及店铺经营者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是责任主体。镇分管线上领导和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站所长和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主体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负责,认真排查到位,严格整治到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排查不仔细、处理不及时、打击不彻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村(居)和部门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真实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从现在开始,每月15日前向镇安监站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信息统计表。为便于沟通联系,各村(居)委、部门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工作联络员,并于9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报镇安监站办公室。


                                                                                                                                渌田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