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挡道致两车主大打出手 法院“背对背”调解化纠纷

时间:2014-04-01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可现实生活中,就是由于有些人不能做到“忍一时”、“退一步”而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彼此大打出手。近日,攸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3年中秋节前夕,原告钟某(女)来到月饼店买月饼,此时正遇被告齐某(男)驾驶的货车经过月饼店门口。因当时买月饼的人较多,钟某停放的摩托车影响了齐某的货车通行。齐某鸣喇叭示意钟某移动车辆,钟某置之不理,齐某便走下货车一脚把摩托车踹倒。钟某见状,一边谩骂一边拦着货车不让通过,进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钟某受伤。之后双方对钟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系简单的生活争执而引发的纠纷,且诉讼标的较小,便着重做了双方的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先对齐某进行批评教育工作,教导其在遇见摩托车阻碍通行时应好言相劝,而非动怒损害他人财物和人身。其次又教导钟某应当将摩托车停在不影响他人通行的位置,并在影响他人的情况下迅速移走,避免冲突。同时,经仔细查看病历资料后,承办法官告知了钟某其人身损害较轻微,对其工作造成的影响较小,因此不支持其误工费的请求。最后,通过做好双方调解工作,齐某同意当庭赔偿800元给钟某。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法 院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