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伙伴因货款拖欠起纷争 法院调解促双方握手言和

时间:2014-03-24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本是五年多友好的生意伙伴关系,却因近年来买方屡次拖欠货款,且与卖方达成还款协议后又拒不履行,卖方与买方协商未果,遂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近日,攸县法院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09年,原告鲁某某在长沙经营农副产品,被告王某某在攸县经营香干豆腐,因被告生产香干豆腐需要黄豆,便于原告达成了生意伙伴关系。但从2012年以来,被告多次在原告处赊欠黄豆。至2013年6月,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货款10万余元。后双方经协商达成了“每月还款5000元”的协议。但被告在支付了3个月15000元的货款后又未按约定支付余下货款。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成,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受理该案后,经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但称经济紧张,要求分批支付,原告也对被告予以了相应的谅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被告当庭支付10000元,下差货款从2014年3月起每月支付1万元直至货款付清。被告如违反上述协议,则一次性支付下差货款”的调解协议。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法 院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