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东风乡村卫生室率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时间:2012-12-25 09:13: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12月23日,炎陵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在东风乡举行。东风乡将在全县率先实施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以药养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也是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措施。我县已于2010年12月31日在全县所有乡镇医疗机构落实了这项惠民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在东风乡先期试点,2013年6月前在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全面推行。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只能使用由所在乡镇卫生院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配备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198种省增补药物(中草药不在此列),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统一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零售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此带来的利益损失,政府通过多种途径给予补偿:一是对村卫生室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二是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补偿;三是乡中心卫生院将对实施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给予专项补助。另外,县卫生局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村卫生室使用中草药,开展针灸、推拿、理疗、康复服务等中医中药服务。

  会后,与会人员还实地查看了东风乡红星村的村卫生室,听取了乡村医生对实施此项惠民政策的具体看法和建议。

  县领导张金华、谭艳、黄建林,县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试点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炎陵县东风乡村卫生室率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炎陵县东风乡村卫生室率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责编:彭新平 廖常书 监审、签发:冯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