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新增2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时间:2012-05-15 16:31: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5月14日,炎陵县人民政府公布了大院茶盐古道等27处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遗址10处、古建筑9处、石刻1处、近现代纪念建筑及重要史迹7处。

  自2008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开展以来,炎陵县在文物普查工作中共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 261 处,其中新发现169处。为珍惜、巩固普查成果,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将27处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炎陵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炎陵县是炎帝神农氏的安寝福地,也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核心六县之一,拥有丰富的文物遗存、遗址,全县至今保留文物遗存150余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单位1处、省级保护单位12处、市级保护单位8处、县级保护单位40处。

炎陵县新增2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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