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03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在6月2日召开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作出部署。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到12月底结束,清查范围包括3个方面:省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包括省本级及所属下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在省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事业编制的各类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党政机关管理和经营的宾馆、酒楼、招待所、培训中心、培训基地、商场、店铺、娱乐场所、印刷厂、修理厂等经营资产。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均属此次清查的内容。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法律确认为国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还包括对外投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电话:0731—85165844;邮箱:zcqcbgs@qq.com),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和举报。
许云昭指出,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近2000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牵涉面广、任务繁重,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安排、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部署。省直单位要尽快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研究解决清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不得拖延或阻挠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为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出席会议。
稿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