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08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使"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芦淞公安分局通过筑牢教育、制度、监督、保障"四道防线",建立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四位一体"的预防民警违法违纪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了队伍规范执法安全网络体系屏障。
一、筑牢"教育防线",构建"不想为"的自律屏障
芦淞公安分局以培养民警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扎实开展"紧记红色警戒线,不把工作当儿戏"为主题的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运用正反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民警自律意识,夯实民警思想政治基础。同时,对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执法细则》、《刑事、行政办案程序》等法律法规进行全员培训,分批组织一线执法办案民警170人进行执法资格及业务知识考试,从而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使民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人人严肃法纪,依法规范言行。
二、筑牢"制度防线",构建"不能为"的防范屏障。
活动伊始,芦淞公安分局第一时间将预防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的七项规定纳入了《二0一0年芦淞分局效绩效能考核细则》,并相继制定了《运用警务综合应用平台案件网上流转程序暂行规定》、《执法考评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和《"遵纪守规零违纪,热情服务零投诉"百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使全体民警的执法行为都在制度范围内和权辖内,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心,杜绝了对民警的失察、失管、失控现象。
三、筑牢"监督防线",构建"不敢为"的惩戒屏障
一是狠抓民警执法办案"事前"监督。芦淞公安分局在局属各单位选拨思想作风过硬的民警担任纪检联络员,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实施"专项预防",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实施"个案预防";二是建立"红、黄牌"警告制度。分局除对年内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单位挂牌重点整治外,还将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启动问责,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切实强化外部监督。分局在社会各界聘请12名警风警纪监督员,主动接受他们对公安机关和民警全方位的监督,使民警时刻做到自醒、自警、自励,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