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15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将场所管理工作目标职责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要求辖区派出所和治安大队每周(月)必须对场所进行一次治安检查,同时严格按照"谁经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场所逐家签订治安责任书,明确场所治安管理责任。
二是检查监督到位。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公开检查和秘密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场所的检查力度。7月,共开展各类集中检查行动5次,发现安全隐患5处,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当场查获赌博机案件2起。
三是走访宣传到位。在检查工作中注重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工作,提高各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7月,共向场所业主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开展各类专题讲座2次。
四是整章建制到位。建立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公示机制,及时将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警示记录系统,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的场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