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公安分局以"三个确保"不断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时间:2010-12-15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扎实、深入地推进专项行动在全局的开展,芦淞公安分局对各单位自查自纠以及在专项督察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针对个别单位或民警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不强、车辆管理不规范、报废车辆不报废等问题,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提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令行禁止。分局纪委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邀请了市公安局车管科和区交警大队宣教科的负责人员,对全局230名驾驶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培训。就当前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特点及处理程序等方面作了详细讲解;对近期全省集中非法使用违规车辆专项行动的几起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通报;对警车进行经常性保养以及警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处置等问题进行了强调。通过学习培训,使分局全体车辆驾驶员在进一步强化遵纪守规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的基础上,还让民警对整治内容和有关责任"入心、入脑",做到令行禁止。

  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整顿突出问题,确保有序规范。一是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分局规定警用车辆驾驶员必须选用政治素质高、专业技术精、驾驶作风优的同志担任,由本单位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并签订车辆安全驾驶保证书。连续驾龄不满2年或有重大违章记录的民警不得驾驶警车。目前,分局230名具有驾驶证的民警中,已有156名民警通过考核成为兼职驾驶人员,负责62台警车的驾驶及维护。二是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专项办协同分局后勤部门制定和完善了《车辆管理实施细则》和车辆管理台账,细化了车辆使用、维修、保险、驾驶人员管理、车故处理等管理制度。层层签订承诺书,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同时,对分局绩效考核细则中车辆管理、责任追究和行车安全等项目加大扣分和处罚力度。三是完善车辆暂扣和报废制度。专项行动以来,分局共暂扣的涉案车辆6台(其中汽车4台,摩托车2台),并集中进行保管;专项办还对暂扣车辆逐一编号拍照,建立专门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三、切实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整治高压态势,确保良好形象。(一)严把"三关",加强车辆管理。严把"三关",即严把"派车关、驾驶关、管车关"。分局各单位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根据用车申请决定派车,并确定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做到不行驶阻塞、危险路段,尽量不在夜间行驶,保证驾驶人员充分休息,严禁疲劳驾驶;分局及所队室领导只能在市区范围内工作驾车,因工作原因需出长途的必须由局长批准,严禁领导或民警个人将公车开回家或办私事;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巡逻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交单位统一封存保管。(二)严格"二维",保持车况良好。分局62台公务用车均已每台确定了1至3名兼职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分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车辆的维修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将有关情况记入车辆检查台账,并在分局范围内予以通报。(三)严格监督,树立良好形象。近期,分局专项办加强了对警车使用过程的跟踪督察。重点督察警车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点巡车辆是否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以及线巡车辆是否用于办私事,离开巡逻区域从事非警务活动;驾驶员是否着警服,是否酒后驾车;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是否模范遵守交通规则;车辆是否停放在餐饮或公共娱乐场所前;车辆是否外借或私用;车辆是否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等。据统计,分局共计开展车辆跟踪督察8次,出动警力26人次,现场指出并纠正车辆不整洁、驾驶警车未着警服、出警未佩单带警装备等5处问题,进一步杜绝了公车私用和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切实树立了芦淞公安的良好形象。